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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鹿晗解约 解读韩国偶像工业的风险规避体系

时间:2014-10-12 19:46:45 来源:电影网

从鹿晗解约 解读韩国偶像工业的风险规避体系(图1)

鹿晗(资料图)


10日月10日上午9时许,韩国当红偶像组合EXO的成员鹿晗由代理律师向韩国首尔地方法院递交起诉书,申请与SM公司合同无效。

从韩庚,到吴亦凡,再到鹿晗,以及刚刚拿到好声音冠军的张碧晨,中国在韩艺人规模性地爆发合约纠纷,显然不是偶然事件。

这背后,有韩国造星体系的原罪,但归根到底,是韩国偶像工业的风险规避体系,在中国粉丝强大的购买力面前的节节败退。

继五个月前吴亦凡提出解约之后,昨日韩国知名偶像团体EXO中的另一位“人气王”、中国艺人鹿晗也爆出解约消息,让SM公司再度痛失“人气王”。在微博上,“EXO鹿晗解约”的话题讨论量以每分钟近万次的速度飙升,截至10日晚间8时,话题阅读量已经达1.4亿次,讨论量也超过了50万,占据微博热门话题榜的首位。微博的调查结果显示,六成多网友都支持鹿晗回国发展,并认为EXO成员频频解约的原因出在SM公司身上。

作为韩国娱乐圈的“龙头”SM娱乐,目前已经有多名艺人提出退团或解约。SM娱乐签约的第一位中国籍艺人韩庚,EXO-M的队长吴亦凡均解约回国发展,此次鹿晗也再度提出解约。而在韩国成员方面,f(x)成员雪莉、少女时代成员Jessica也都因为各种原因停止活动或者退团。观察这些艺人的履历可以发现,他们在出道前大多以“练习生”身份加入SM公司,经过数年苦练和多次选拔之后出道成为人气天团的成员。盛名来之不易,为何频频出走?

当年,SJ-M的队长韩庚就解约事件做出回应,称解约原因是收入分配不公及过度劳累。韩庚称从2006年开始两年里几乎一天都没有休息过,因为长期承受压力患上胃和肾病,还曾经因为通告过于密集累到打点滴,当他以健康为由向公司提出休假要求却遭到了拒绝。今年5月中旬,EXO成员吴亦凡提出解约后,其代理律师表示,双方最主要的矛盾集中在三方面,“一是限制艺人个人发展,二是收入分配严重不公,三是SM公司无视艺人的身体健康”。

此次鹿晗的解约,和韩庚、吴亦凡的状况非常类似。此前鹿晗身体状况早已经亮起红灯。长沙场演唱会上鹿晗出现脱水眩晕状况,但隔天依然参加活动。中秋期间,鹿晗在医院看病被路人拍到,随后爆出因为神经性头痛、眩晕被医生强制休息而缺席泰国演唱会。一周之后,他出现在EXO北京演唱会的舞台上,表演时左眼至左半边脸发炎依旧红肿未消。

而在圈里和粉丝群众,韩国组合中的中国艺人发展受限已经众所周知。曾有粉丝投诉说,EXO发专辑期间在韩国电视台打歌宣传,镜头在韩国成员身上停留精准且时间较长,到了中国成员身上则常常是一晃而过,上综艺节目中国成员露脸份额也比韩国成员明显缩水。鹿晗的人气曾在国内引来不少商业代言和出演影视作品的机会,但最后都不了了之。从韩庚、吴亦凡两人的发展势头看,也证明了这一点。韩庚回国后不仅音乐事业有成,还接拍了《大武生》、《致青春》等多部电影迅速成为大银幕的新宠,还杀入了《变形金刚4》的国际阵容,而吴亦凡解约回国后第一个动作就是立马接拍徐静蕾的新片。

同样,此前韩国娱乐圈曾曝出艺人陪酒、陪睡导致艺人自杀事件,艺人的生存环境之恶劣也可见一斑。作为练习生只能默默忍受期望熬出头,待到声名显赫,出走就成了必然。

“如是娱乐法”在今年5月吴亦凡解约时刊发的下文,但放到今天依然相当可读。

 

从鹿晗解约 解读韩国偶像工业的风险规避体系(图2)

吴亦凡(资料图)
 

2014年5月15日,吴亦凡向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与SM公司的专属合约效力再确认诉讼,简单说即合约无效。而解约的原因大致有健康不能负荷、不公正待遇和收入分配不公。

据悉,吴亦凡多次在高烧生病或受伤的情况下继续演出以至于被工作人员扶下舞台甚至被抬出演播室。作为队长、翻译等身兼数职,长期高强度训练、爆满的行程和巨大心理压力使得他的健康出现了严重问题。从媒体曝出的今年二月份在广州某医院心内科的化验单上看他疑患心肌炎已数月。上个月也曾有粉丝拍到其在北京阜外医院就诊。

在不公正待遇方面,本人在公开场合表达过自己想成为演员的强烈愿望,但却多次被公司推掉个人电影、电视剧等邀约,如郭敬明《小时代3》、徐静蕾电影和某国内知名编剧电视剧,并且公司直接单方面对外声明其无任何演艺计划。付出回报比极其不合理,专辑销量过百万所得收入却极其有限,仍需家里支持置装费用等。

对于S.M公司来说,旗下艺人以诉讼要求解约的事件已经发生过多次,比如东方神起前成员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和Super junior前中国成员韩庚。公司的强势地位和不合理合约内容使得艺人不得已采取法律手段。此次吴亦凡诉讼的代理律师与韩庚当年的为同一人。而解约理由也几乎一致。韩庚粉丝曾曝其挂点滴被经纪人直接拔掉催上台,个人影视邀约被公司单方面取消、模糊镜头故意打压人气等。

同样的诉由:舆论与诉讼策略

一般人可能会觉得费解了,韩国公司对艺人健康的压榨和苛刻管理不是有目共睹的吗?难道你签约之前不知道吗?所谓的各种不人道对待在前辈纷纷因此解约的时候你应该有所准备去接受了,不然何必还要签约给公司?然后再等受不了之后再解约?解约的理由还基本都一致为健康+不公正待遇+收入。

这是不是一种诉讼策略或者舆论手段呢?

一方面,可能这的确是真实存在的情况。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这是艺人和公司之间在打舆论战。艺人临时解约且状告公司,在公司的公关舆论里必然是背叛和忘恩负义,而打出这样的理由能够得到部分粉丝的同情和理解,双方在争夺粉丝群。

而且人权问题可影响公司形象,尤其上市公司面临的市值波动压力。解约新闻一出,果不其然引起极大震荡,小鲜肉长久占据热门话题榜和综合热搜,国内大V艺人力挺,同组合成员粉丝指责谩骂甚至有职业粉丝各种爆料抹黑,小鲜肉面临巨大压力的同时公司股价也连续大跌。诉讼一天没有结束,舆论战的博弈就还将继续。

偶像组合背后的风险分担体系

当红偶像组合人气成员再三出走,与S.M公司的娱乐工业偶像缔造模式有很大关系——与国内偶像挖掘和走红的「偶然造星体系」相比,S.M公司有一套完整强大的流水线式偶像工业打造方式,而且这个模式中不光是对偶像的能力培养,更是设计了一套全面的风险分担与规避体系——这是值得中国娱乐产业关注的。

首先,以组合方式出道本身就是一种利益最大化的方式。一起训练组合出道,前期投资风险分散,组合成员在艺能、形象、个性各方面互相均衡以达到总体实力加强化,既能保证进入市场后面对不同层次粉丝成功率最大,基于组合平台的走红也能牵制成员,增加单飞难度。例如规定成名作品和组合期间创作的著作权全部属于公司,艺名等有辨识度为大众熟知的标志不得再使用。

其次,通过资源分配平衡成员人气,增加团队稳定。通常我们很容易理解一个组合的TOP成员产生组合最大的商业价值,而其他的底层成员只是组合的陪衬,这一点在日本的AKB48偶像模式中十分显然。但这样的打造模式就会为偶像团体造成很大的风险负担——TOP成员一旦名气过大,就容易单飞。

SM公司的模式就深谙这个风险点,采用「分散投资」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把打造组合看作是一条产品生产线,SM公司作为生产商,每个组合是一种产品,成员个人只是产品的一个零件。如果成员有人是90分,有人是30分,贫富差距过大,组合容易解体;所以公司不让最好的零件达到90分,而是让全体成员统一保持在70分到80分,这个产品作为整体就有了70分的水平。

所以「压高就低」、「劫富济贫」,成了培养团体偶像的思路——公司对于人气过高的成员给予一定打压和资源限制,对于人气较低的成员以推出CP、炒作新闻、给予额外资源各种方式提升人气,以保持整体的平衡稳定。以吴亦凡为例,身高接近190的模特身材、精通四种语言、唱跳创作主持才艺全面、外形优异、气质沉稳、队长身份等等使其成为组合中绝对的TOP人气成员,曾接到国内多位著名电影电视剧导演的合作邀约,如果公司不对其个人发展加以限制,无论从时间还是稳定平衡上都很可能影响到组合活动。

有人会说,如果为了平衡稳定而不让他们发挥最大才能做到最好,市场竞争力怎么能够呢?这对S.M公司来说是不担心的,因为它不做长线投资。韩国娱乐圈新人层出不穷,每年都会推出非常多新的组合。S.M旗下主捧的组合一般不过两年到四年的期限,过后会再以同样模式推出新产品。

不断推出新组合给予力捧也是为了与自己推出的"天团“形成竞争,对于单个组合来说是瓜分他们的市场(对公司来说是更大的垄断),以师兄弟家族爱接手一部分粉丝,以更年轻貌美的小鲜肉替代老天团,如同一句俗话说的”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降低成为了TOP的偶像可能的谈判资本,这样公司就可一直处于主动地位不必像内地一样把艺人当「大爷」。

这样的做法,对于具体的偶像组合、或者某一个偶像组合,的确影响了其商业价值的最大化,但站在公司的角度考虑,只要公司培养足够多、足够类型的组合,就用同样的手段可以分散掉这种模式带来的弊端——SM公司在整体上取得了商业价值最大,风险最低。

再次,职业粉丝引导和组合文化精神潜移默化影响粉丝,进行成员捆绑。韩国偶像组合文化里最重要的两个卖点是“团魂”和“兄弟情”。一个组合是一个共同体,个体没有独立人格。如果离开组合即是道义上的严重背叛。成员之间不是同事,不是竞争对手,而是亲如兄弟真爱无敌。

对于粉丝普遍低龄化的韩娱圈说,公司的这一手段屡试不爽。能给欲单飞的成员造成很大舆论压力,而这一点在欧美组合里是看不到的,是文化差异也是产业模式差异。

所以公司的出发点永远站在整体价值最大化,当然有可能会让偶像个人很不爽,因为低风险的团体造星模式就是以牺牲个体价值最大化作为代价的——特别优秀的个人不愿意吃大锅饭被平均选择出走也是可以理解的了。但为什么还有大量的青少年被送去韩国培养呢?别忘了,他们在达到整体70分之前,可能都是0啊!

反过来也可以看出,无论是外形还是基础技能,韩国偶像工业培养成的这些「偶像产品」,恰巧是中国偶像市场对「360度无死角」的「颜饭」的需求。

前文读后,你会发现,接二连三的解约事件,实际是中国偶像市场的这种需求与韩国偶像工业风险规避系统二者的博弈:当国内粉丝需求产生的购买力大于韩国的风险防御性本身,才会发生解约事件——这其中的商机,你看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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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O是韩国SM娱乐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8日正式推出的12人男子组合,其中8名韩国成员,4名中国团员。他们的出道专辑《MAMA》仅一个月销售量突破10万张,《XOXO》销量突破百万,更是登上Billboard世界专辑榜第一位。和许多韩国组合一样,EXO在这名称后添加代表Korean(韩)的K与代表Mandarin(中)的M,组成EXO-K和EXO-M两个小组,分别在韩国和中国发展。中国成员吴亦凡、鹿晗都是组合中人气最高的成员,特别是鹿晗,虽然他的微博粉丝只有348万,但其每条微博的互动量几乎都在百万以上,并以单条微博1314万的评论量创下吉尼斯世界纪录。

2014年5月15日,吴亦凡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请求判决与SM公司专属合同无效,后回国单飞。

围观: 次 | 责任编辑: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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